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园基建专项工程
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各部门:
按照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本级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以及《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校园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管理办法》(科院发[2017]1号)的文件要求,学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修缮、装饰装修、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经费预算制,无预算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经费支出。
为进一步加强基建工作的计划性,提高工作效率,规范工作程序,确保教学、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,请各系(部)根据实际需要,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后,于2020年9月18日之前将2021年度拟实施项目向学院提出书面立项申请,连同填写好的《申报表》一并交后勤办甘蕊老师处,学院将视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预算情况,统筹安排。逾期未报的项目,2021年内原则上不予安排实施。
附件: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度校园基建专项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
后勤保障办公室
2020年7月21日
附件
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度校园基建专项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
申报单位 | | 申报时间 | |
项目名称 | |
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的必要性 | (可另附页) 系(部)负责人签字: 部门签章: 年 月 日 |
学院项目论证小组意见 | 年 月 日 |
备注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