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拟订、报批、实施工作,组织建设立项项目申报、编制基建计划、办理项目报批手续等。
2.负责学院房屋建筑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、水电等维修改造工作,负责立项报批、施工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、结算和资料归档。
3.负责水电日常管理(含二次供水供电管理、水电计量管理、水电设施设备管理、节能减排工作等)。
4.负责学院公共环境、公共设施的管理;
5.负责学院饮食安全与质量、绿化养护、校园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。
6.负责资产的管理及处置、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以及办公用房、住房的管理和调配。
7.负责学院基本建设、维修改造、货物及服务采购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抓好重大项目立项前预算;协助学校审计处审计学院的资产管理、资源利用和保护情况。
8.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政策,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招标采购的管理规定。
9.组织实施学院立项审批的货物、服务、工程、资产产权交易等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。
(1)负责确定招标采购方式,组织制定招标采购文件,发布招标采购信息;
(2)负责政府招标采购项目的申报与实施;
(3)负责组织实施校内自主招标采购项目。
10.招投标后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合同,监督合同履行情况,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报账工作。
11.建立并维护学院评标专家库;
12.负责采购档案的归集、整理、立卷归档工作。
13.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上报。
14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