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款等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教学系:
为了确保2018届毕业生顺利离校,后勤保障办公室将集中开展校园卡销户退款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生离校前不需要办理校园卡退卡手续,自行消费完卡内余额,校园卡不需交回。
二、校园卡遗失要退还卡内余额的同学,须填写《校园卡销户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,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后勤保障办公室办理无卡销户手续。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须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,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,办理无卡销户退款手续。
三、办理流程

四、赣南师范大学校园卡管理中心将于7月底集中注销所有毕业生校园卡帐户,注销帐户后的校园卡将不能再使用。
五、集中办理时间与地点
遗失校园卡销户时间:6月11日—13日上午8:30-11:30
地点:后勤保障办101室
校园卡遗失退还卡内余款时间:6月11日—13日上午8:30-11:30
地点:后勤保障办101室
六、因延期毕业、留校考研等原因短期内需继续使用校园卡的学生须填写《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二),经学院签章同意后,于6月30日前持本人校园卡到后勤保障办公室101室李老师处办理延期手续,延期时限一般为六个月。
请各系通知相关班级班主任并转告每个毕业生。
后勤保障办公室
2018年5月31日
附件一:
赣南师范大学校园卡销户申请表
(卡遗失退还卡内余额的填写此表)
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用户姓名 |
| 学(工)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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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班级/学院/部门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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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类别 | 学生卡 职工卡 临时卡 |
申请原因 | 毕业 退学 调离 其他 |
代理人姓名 |
| 身份类别 | 学生 职工 其他 |
代理人所在班级/学院/部门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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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复印件粘贴(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粘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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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卡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 |
| 授理日期 | 年 月 日 |
附件二:
赣南师范大学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表
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申 请 人 |
| 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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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学院 |
| 学 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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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班级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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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理由 |
本人签字: |
所属学院意见 |
学院负责人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校园卡管理中心意见 |
校园卡有效期延期至 年 月 日
信息管理人: 年 月 日 |